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两者的区别有以下内容:1、适用法律不同。2、主体资格不同3、主体地位不同。4、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6、国家法律干预程度不同。7、纠纷解决途径不同。8、在审判决实践中应予区分的二种现象
法院对雇佣关系有以下方法认定: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 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 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三是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关系决定犯罪是否成立以及犯罪既遂。首先,故意犯罪的既遂,就需要考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故意行为并不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就不能判断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甲砍杀乙,乙在送院治疗的途中遭遇车祸身亡, 这时候不能把甲的砍杀行为归责为直接导致乙死亡的原因,因为乙的死亡是由于车祸本身,砍杀和死亡之间不具备直接的因果关系。而过失犯罪中,就必须要考察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失犯罪必须要有实害结果才能成立,因此,必须是危害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此时才能成立过失犯罪。
劳动协议算不算有劳动关系?劳动协议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协议,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比如是否约定了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社保缴纳、劳动权利义务、劳动纪律等条款,具备的就属于劳动合同性质。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是: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执行法官的职责则是负责对已生效判决的执行。
宪法关系是指根据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宪法上的表现。 宪法关系主体的一方主要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宪法关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二是国家与国内各民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的关系;三是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四是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宪法关系是指根据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宪法上的表现。宪法关系主体的一方主要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宪法关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二是国家与国内各民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的关系;三是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四是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二者没有关系。 司法局和法院的职责不同。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律师的管理指导、法律援助、调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等工作。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负责案件的审理判决,以及接受抗诉进行再审。 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重要肩负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全国每年的普法、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对通过考试后担任律师、公证员的管理、法律服务人员(148法律服务所)的管理、以及司法鉴定管理。另外,个别市级司法局还要管理同级监狱、劳教所。(需要说明的是,除了个别监狱、劳教所之外,一般来说、监狱、劳教所都直接归省级司法厅直接管理,而不由所在地的司法局管理。) 法院是法律审判机关,一般是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还要负责对审判结果的执行(主要是民事执行)。
民法典与社会生活有以下关系: 1、民法典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比如对居住权就作出了规定,将高空抛物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写入了法典中; 2、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民法典推出的婚姻冷静期、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等都是促进家庭和谐的体现; 3、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设“好人条款”、“英烈条款”等等。
儿媳与公婆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儿媳并无赡养公婆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儿媳也无权继承公婆的财产。 若出现丧偶儿媳对公婆的继承权纠纷问题,须明确以下事项: 第一、在配偶死亡,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前提下,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丧偶儿媳是否再婚,不影响她的继承权; 第三、丧偶儿媳的继承权是独立的,不影响她的子女因代位继承而享有的继承权,也不因她的子女享有继承权而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