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明确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
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第二,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
法律上没有任何手续或文件可以断绝父子关系。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婚姻法》第21条,
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条件如下: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必须有证据证明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子女未成年。第二、需要证明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
收养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无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赡养父母的义务。收养关系成立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遭遇家庭暴力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
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条件如下: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必须有证据证明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子女未成年。第二、需要证明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
扶养关系,在特定范围的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以生活扶助、供养为内容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前者为扶养义务人,后者为扶养权利人。对于继父母子女之间,在一般情况下,是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