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是可以继承夫或妻的财产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再婚后无共同子女可以再生。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等情形,再婚之后可以再生育。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女方再婚抚养可以要回。可以双方协商,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变更,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双方无法协议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
女方再婚男方是否能得到抚养权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男方想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先于女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
离婚后前妻再婚不给抚养费,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母亲再婚后期母亲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继父与孩子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是可以作为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是协商好了的。一方再婚并不影响抚养费的支付,也不需做出更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跨省再婚填写时准确的说应该是离异;如果你要填未婚,也没有违反可以结婚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继父母与接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事实上形成了抚养关系,即产生类似于拟制血亲关系的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再婚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