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就离婚调解书提起再审。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一经送达,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但是调解书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调解协议内容合法为基础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包括以下两点: 1、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包括程序自愿和实体自愿。无论是程序上的不自愿还是实体上的不自愿,均属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都可以据此提起再审。 2、调解协议内容违反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
如果是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没有限制的。如果是民事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超过再审期限而想要申请再审的话,可以有以下两种途径: 1、向法院申诉;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以上两种方法是不受再审提起期限的限制的。可以去法院信访部门反映相关的情况。 法院院长会定期召集各庭庭长对信访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的案件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九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审查申请和再审法庭
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条件: 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2、申请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3、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4、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5、申请再审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6、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
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 1、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等。 2、委托代理人: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等情况。 3、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等。 4、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住址等等的情况。 5、再审请求:依法撤销原法院审理的行政裁定,申请再次审理。
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
民事诉讼法再审之诉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