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费中属于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的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转业费中属于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的部分,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