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军婚财产分割与非军婚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平等分割,如协商不成的,一般平均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1、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
解除军婚财产分割与非军婚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平等分割,如协商不成的,一般平均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解除军婚财产分割与非军婚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平等分割,如协商不成的,一般平均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1、军人配偶必须经过部队政审军队干部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其他条件与普通婚姻一样。另外,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
1、户口簿(女方)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现已自愿)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1、户口簿(女方)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现已自愿)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亦即感情破裂标准:(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
1、军人配偶必须经过部队政审军队干部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其他条件与普通婚姻一样。另外,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