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证书。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承包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最长发包期限。即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土地承包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如下: 1、通过选举,组成承包工作小组; 2、拟定承包方案后公布; 3、方案提交村民会议讨论; 4、方案通过后签订土地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