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可以转让给别人。转让方应向村委会递交流转申请书,受让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由村委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流转合同可到村委会、乡镇政府部门备案。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协商。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先申请行政裁决。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进行买卖。因为个人只对农村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不具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但是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 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1、一般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1、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应当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农户没有权利买卖土地。 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找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由受理机关对山林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