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无法如期交货已经收取的订金是否要返还给采购方需要具体分析,如工厂尚未就采购方的订单进行准备,亦未产生费用,则订金应当全部退还。如工厂已为采购方订单花费费用,则该部分费用应由双方分担,可从订金中扣减,将剩余的部分返还给采购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外贸公司可以向国外客户要求顺延交货期限,在具体主张时,外贸公司可以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的线上认证平台,开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或与当地贸促会联系办理证书,但必须根据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合同违约损失的赔偿方式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的处理有以下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 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的处理有以下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 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否不可抗力的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新冠疫情”自2019年底起迅速爆发,具有突发性,一般公众无法预见,且疫情爆发至今尚无有效治愈方法,一般公众亦不能避免。可以看出,“新冠疫情”已符合不可抗力认定原则的两项,只有在“不能克服”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暴发、流行地区采取紧急措施需依据以下法律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 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
当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合同不能履行需要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因果关系; 2.当事人一方要求免责的范围应与疫情导致的影响相当; 3.发生疫情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时,当事人应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 4.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以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在我国传染病的类别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