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期间是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也需要有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当然这期间可以随时办理离婚登记,到期未办理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除了特殊情况,比如起诉离婚是没有离婚冷静期的。
协议好了可以直接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了,就只能起诉离婚
有,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当时办,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当时办不了。
您好,该项规定目前仍属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并未正式实行。建议您先进行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上诉至法院并由法院判决,但不排除法院有可能在判决期间根据实际情
一月份还没有民法分则颁布实施之后才会有,因为现在民法分则还没有通过呢?
您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婚姻冷静期。但第一次判不离后,第二次起诉要等半年。这个也算是一种冷静期。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民法典草案进行分组审议,草案第1077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