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惩罚: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5倍罚金;2、骗取出口退税的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3、骗取出口退税的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应发售的发票予以发售,对不应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 对不应给予出口退税的给予退税,或者擅自决定发售不应发售的发票、抵扣不应抵扣的税款、给予出口退税,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国刑法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的立案标准是进出口及外汇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累计造成国家10万元以上税收损失,或者虽造成损失不足10万,但存在受贿等严重情形的。
达到以下标准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才能立案: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合计50份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等。
出口退税诈骗量刑标准如下,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了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应这样处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出口退税的工作中徇私舞弊,从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立案条件: 1、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合计50份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