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报销范围及标准如下: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
临时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下的出差为临时性(一般标准,并不是绝对的标准),员工应当无条件的服从。 长期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上的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问题,这就涉及变更劳动合同了,根据法律要求,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变更。
用人单位若安排哺乳期内女员工出差,将直接导致她们与孩子的分离,而这种分离将导致女员工无法享受哺乳假,这与劳动法律是相冲突的。因此,若哺乳期内女员工不同意的,公司不能单方面硬性安排女员工出差。 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有解雇保护的限制,也要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作出特殊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
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1、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并且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提供了劳动,应该认定为加班; 用人单位要么安排补休,要么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若该公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劳动者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
根据《郑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机关普通人员出差每人每天交通、通信等公杂费80元包干;出差到西藏、新疆和青海三地的伙食费为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为100元;住宿标准则根据出差地的不同,规定相应的限额。 根据《郑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差旅费是指市直机关人员到常驻地(不包括上街区和航空港区)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
员工在双休日出差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加班费应该视具体情形而定。出差与客户联系或完成其他任务,时间即由个人掌控,同时还要考虑出差人员的吃饭、休息等实际情况,应相当于短期的不定时工作制。有两种情形: (一)、双休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提供了劳动,应该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要么安排补休,要么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
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
财政部关于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
出差过程中的工伤认定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出差期间的工伤认定时效是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