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年限是怎样的
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年限并非一个固定的数值,而是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同时也可以理解为是最低年限的参考(因为实际出让年限通常不会超过最高年限,且在不特别指明为“最低年限”的情况下,通常理解为是规定允许的最大值):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