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 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 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 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 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 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这个可以根据自己在合同上约定。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即经济权和政治权。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这两个类别的角度分配。
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这是因为现物出资的对价为股份或出资额,如不能换算为现金,则无法给付股份或确定其在资本总额中的比例。 实物出资、无形资产出资验资需要以下材料一、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1、设立企业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需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拟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委托代理人文件,股东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 4、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产负债表。 5、投入资本明细表。 6、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出资的话,是会有相应的责任股东必须按照当初说的、且在章程中规定的应出资的出资额。 在认缴的时期内没能足额出资的话,是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则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章程规定中应缴的出资额。若股东没按照规定出资,除了应该向公司补足资金以外。还应向已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的责任。 (1)根据《公司法》的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则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的资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若股东没按照规定出资,除了应该向公司补足资金以外。还应向已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的责任。 (2)根据《公司法》的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虚假出资的,没有交付或者是没有按期交付应出资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将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万一被工商局抽查到的话,企业则会被列入黑名单,一旦被列入黑名单的话,不管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都会有很严重的影响。 (4)假如公司发生破产清算的话,出资期限就会提前到期,股东就需要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引用的法律是错误的,得出的结论肯定也是错误的了。正确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