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破产,对分公司有影响 分公司没法人资格,债务是总公司承担,也没法定代表人,是负责人。负责人变更需要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 在法律上,经过工商登记的分公司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的对外签订合同,但是在承担责任的时候,不以分公司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分公司,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半,需要看分公司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1、若是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汇总后如果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分公司可以按规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2、若是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没有实行汇总纳税的,则分公司不能单独适用小型微利条件,因此不能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税收优惠。
分公司是可以根据分公司自身实现的收入,对外独立开具发票的,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是可以根据分公司自身实现的收入,对外独立开具发票的,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但不得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而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3、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 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和分公司最大的区别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子公司和分公司在设立程序、经营范围上也具有一定区别。 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时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即可。 母公司、子公司就像母亲和孩子,虽血脉相连,但彼此独立,孩子可以自己决定如何生活。总公司与分公司则像大树和枝杈。虽有分支,但终究是一个整体,所有的一切都由主干支配和提供。
如果总公司倒闭分公司不可以经营,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他的民事权利和责任都由总公司负责承担,在总公司注销之后,分公司也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总公司倒闭若有债务的话,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裁定由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分公司和注册公司程序—样,流程包括: 1、完善资料。2、工商核名。3、预约交件。4、提交材料。5、刻公章。6、办理执照。7、银行开户。8、交三方协议,等待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