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具体怎么分割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无法协商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
离婚时产权房的分割: 1、一方在婚前已取得完全产权房的房屋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房款,房屋产权都应归该一方所有。 2、双方在婚后出资的房屋 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名字还是双方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的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就完全合法拥有了房产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能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只凭房屋产权证明书不能否证明为个人财产,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证明书上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屋应为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的当事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婚前另一方当事人也为该房屋出资,并可以提供相关出资证明,应视为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偿还其婚前为购买房屋而出资的同等金额。 【法律依
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注意: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三、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亲人去世遗产按照常理来说应该优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逝者没有留下书面的遗嘱,那么此时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财产继承,财产继承者有多人时,应秉承平等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
可以再次起诉进行财产分割。庭审期间双方隐瞒财产,离婚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再次起诉,再次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这是在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过两年不能反悔,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继承法》中规定,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