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仅有一方持有公积金的,由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因此,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名下拥有公积金的一方将公积金数额的一半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给付另一方当事人。 双方都有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公积金总额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积金数额; 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数额不均等
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利益,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书上的财产分割是有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财产分割与分户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分户不会影响财产分割,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那么就需要双方来进行平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由法院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仍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财产分割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离婚时的按揭房的分割法律有以下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是否可以随时进行分割呢?一般情况下,只有先离婚才可以进行房产的分割,或者在离婚的同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以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如果能证明约定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属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可以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属于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有悖于情理,但是不作为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 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