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
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的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等其他财产分割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的理由;3、被分割财产
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的理由;3、被分割财产
1、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2、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对方起诉未分割财产但是有分家协议有效,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离婚时,夫妻的
两份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具有相同的效力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