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主要指的是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产,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这也会因为登记在不同人的名下引来争议,现实中有几种情况分析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
夫妻双方都无过错,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平等公正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财产分割的最大原则,也是都无过错离婚财产怎么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
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
答: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但从上海的实际出发,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
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但要在从当事人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当事人财产之次日两年内向法院起诉。1、《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
婚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
夫妻俩离婚,《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
俗话说,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对于有效的夫妻房屋赠与协议,在夫妻过户以后,房屋归属于夫妻另一方所有,成为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一方不可能把
离婚时可以通过夫妻协议的方式分割经济适用房,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夫妻选择起诉分割的话,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