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同居者分割财产时按照如下步骤: 一、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判断出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然后估算价值; 二、确认财产的归属。比如双方购买的家具、车子、宠物等等; 三、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个人的财产还是归属于个人,共同的财产共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
离婚时作出的财产分割协议在以下情况下无效: 1、财产归子女之类的协议; 2、约定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约定之类的协议;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之类的协议;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夫妻财产有婚前协议的按照婚前协议约定的分配,没有婚前协议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
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对方是无权分割的。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是婚姻当事人以离婚为目的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婚姻当事人双方并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4.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的,属于夫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因此叫小产权房。 现行法律及政策规定均禁止小产权房基于买卖、交易等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变动。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购置的小产权房屋不作为物权分割; 但可以对房屋的财产权益予以分割,分割后的财产权益仅限于夫妻相对方,不具有绝对权。 【法律
离婚时人身保单权益的分割: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投保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以自己或亲属为受益人,该人身保险利益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子女为受益人,该人身保险利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