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两人共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以某一日的股市价格计算相应的货币价额。如果持有的是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因股份不能上市交易,无法确切掌握股份的市场价值,对此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也可以根据公司年终财务总结中的每股净资产额,确定股份价值并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99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
亲人死亡后,死亡财产分割问题按照常理来说应该优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因为遗嘱是逝者的第一意愿。 但很多时候,逝者并没有留下书面的遗嘱料理后事,那么此时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财产继承,财产继承者有多人时,应秉承平等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财产分割遗嘱的法律依据是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1、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2、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3、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4、照顾分配的原则; 5、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
房产分割时首先要看房屋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则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是个人所有财产,则还是由个人享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子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