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平等原则;(二)保护父母、子女权益原则;(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四)有利生产生活原则;(五)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财产进行
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比如,女方诉称,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之母的名义存
法院首先判定的是房产是否是共同财产,在首付支付完成之后的在还款过程中是双方承担的,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共同财产要进行平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二)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
结婚七年离婚,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离婚纠纷中按揭财产是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
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
答: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但从上海的实际出发,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