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复婚后还有效,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夫妻不离婚一般不允许分割共同房产,但是有下列情况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分割: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父母离婚,小孩成年了不可以分得离婚财产,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小孩没有关系。 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但是父母离婚时可协议把共同财产赠与给孩子。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贷款怎么分割要分以下几种情况来看: 1、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2、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1)约定共同承担。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
夫妻财产分割应遵循的五点要求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3、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损毁、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婚姻法对夫妻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
离婚房产分割在新婚姻法中的规定如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
一般情况下,分居期间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应计算出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升值数额然后一方可分得此数额的一半。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婚姻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的遗产,确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还没有进行继承的,可以在实际进行继承时再起诉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 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