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私生儿子能去分家产.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亲生父子关系,不论何种情况,均不能断绝。继父子关系和养父子关系,断绝关系如果是口头的可以继承财产,如果在法律上公证了就无权继承。
法律上无法断绝亲生父子关系,子女仍有权继承遗产或分割共有财产。家产分配主要依据法定继承、遗嘱效力或共有财产归属,与是否“断绝关系”无直接关联。 法律上无法断绝亲生父子关系: 血缘关系不可解除 亲生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形成,法律不承认任何形式的“断绝关系”协议或声明(如登报声明、私下协议)。 例外:养父子关系可通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解除收养程序终止,但需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法规1 赡养义务不可免除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断绝关系”而消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仍可主张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