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分手彩礼要退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谈恋爱互送一些财物,这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如果一方送予对方的财物,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可以要求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
结婚前分手彩礼应该返还,一旦婚约解除,接受彩礼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彩礼。不返还彩礼的按不当得利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一、婚约分手费。即是男女双方解除婚约关系,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二、同居分手费。是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三、恋爱分手费。恋爱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四、离婚分手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二条,属于事实婚姻
给付分手费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姻都是自由的,恋爱也是自由的,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双方只是单纯的情况关系,涉及不到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索要分手费不仅不合法,还严重违背了道德品质。如果对方对提出的分手费自愿协商给予,法律也不强加干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处理分手费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把握产生分手费行为的合法性。 2、审查分手费的形式要件。 3、区别对待分手费中包含的其他成分。 4、调解处理分手费的实际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没结婚生孩子后分手了抚养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
未办结婚证分手有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分手了没结婚孩子抚养费另一方是要承担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