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生是每年各高中公助生名额中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如果分数没有达到统招生的分数线,那么学校中按名次顺延(当然是报公助的),分配多少名就录取多少。 配额生在录取时,各示范性高中学校不人为划定最低录取线,而是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配额生计划内根据报考条件择优录取;配额生在入学时与统招生同等待遇,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正常交纳学杂费。为体现公平原则,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学生不能参与分配给该校的配额生录取。
“分配生是指经批准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拿出招生计划的50%作为名额,面向本区初中学校的一项招生政策。 通过分配生考试(成绩在所在初中前一半)的学生即确定对应高中的分配生候选考生。在中考志愿填报时,分配生候选考生的第一志愿会锁定为对应高中,且会在对应高中当年指令线降30分优录,但对应考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年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 在填报第一批志愿时,必须与其所分配的学校一致,不得填报其他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