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婚姻法》中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结婚一年与不到一年离婚财产分配没有区别,不论是结婚一年还是不到一年,夫妻双方需要根据其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男女各半,如果一方存在过错的话那么会对另一方可申请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
父亲过世财产分配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各个继承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 2、然后写明遗产的分配情况以及被继承人债权债务的承担情况; 3、最后由各个继承人签字、注明签订地点及签订之间。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按以下规定分配: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不涉及其他亲属。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 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未婚房产纠纷双方的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精神处理。
家庭暴力影响离婚财产分配。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分配原则是: 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的为一方财产。 二、《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