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第一继承人的权利分配情况如下: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
一、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要根据是否有财产协议来分析:第一,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按照协议各自处理婚前个人财产。第二,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但是有证据能证明
1、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老年人再婚后,老年人子女不得
从法律上来讲,父母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符合其个人意愿的分配,有权自主决定分配人员、分配份额及分配方式等各方面内容,无需公平分配。子女只能接受。并且不能因分配不公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婚内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共有财产的两种情形: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
1、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老年人再婚后,老年人子女不得
不离婚财产是可以分配的,双方可以协商分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
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