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代理的种类有: 一、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 二、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 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