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事案件庭审流程分为五个阶段
刑事案件中不论是判决实刑还是缓刑,如果附加罚金就必须要交罚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
刑事案件判六个月,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刑事案件撤销后,需要给予治安处罚的,移送到机关的公安机关,依据违法情节给予治安处罚。
刑事案件立案后,经侦查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如果要给予治安处罚的,转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罚。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时,检察院补充侦查的,可以对补充侦查的证据提出质疑,如果非法收集的,应当排除证据。
一般情况下,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出现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如果出现退回补充侦查的,则还可以再延长最多二个月的时间。
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亲属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需要的手续如下: (1)委托人确定由谁作为辩护律师,一般是先确定律师事务所,然后再确定律师; (2)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载明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内容; (3)委托人向辩护律师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委托书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