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报到检察院的流程: 1.公民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举报。 2.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报案、控告、举报材料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3.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4.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的管辖地通常为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犯罪地为第一选择,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但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居住地为其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是指除住院就医外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是单位,那么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但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以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
刑事案件的证据如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案件的侦查思路是以现场勘查为基础,以因果关系为导向,以轨迹侦查为途径,综合运用措施手段。 根据法律规定,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通常不可以撤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撤案: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自诉案件可以撤案。被害人行使的是“私权”,所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害人可以撤诉。自诉案件有其特定的范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等等。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的处理: 1、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认定嫌疑人确有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撤销案件。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开庭的程序为: 庭审准备阶段; 法庭调查阶段; 举证质证阶段;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发表公诉意见及辩护意见; 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判决阶段。开庭结束后,法庭可以当庭判决,也可以宣布休庭并择日判决。
刑事案件从逮捕到判决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充足程度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等因素来决定的。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判决可能会相对较快;如果案件复杂,证据不足,那么判决可能会相对较慢。
1、律师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2、民事案件的律师如果能力比较厉害也是可以去代理刑事案件的,但是请律师必须要专业对口,这样才能够提高打赢官司的几率。 3、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