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种类有:(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
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如下: 一、被害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 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三、被害人的近亲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即为自诉案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自诉人符合法律规定,有明确的被告人和诉讼请求,案件属于自诉范围,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起诉法院有管辖权。 《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被害人对于自诉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刑事自诉案件有追诉时效。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侮辱诽谤案、侵占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 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
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是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能提起刑事自诉的情况: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情况为: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自诉不包括盗窃罪。盗窃罪通常都为公诉,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也没有对盗窃罪自诉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认为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轻微刑事案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提起自诉的情况: 1、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