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国家的刑罚权,产生于抑制社会越轨行为维护正常统治秩序的国家基本职能。 2.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3.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刑事诉讼不是司法机关单方面的行为,而是必须有诉讼当事人(刑事被告、附带民事原告和被告,在我国还包括刑事被害人)和诉讼参与人(如证
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种类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专门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
刑事诉讼法当中侦查期限的规定时间是:拘留的侦查期限一般规定在37天以内,逮捕的侦查期限最多不能超过20天,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规定最多可以是七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的侦查期限一般规定在37天以内,逮捕的侦查期限最多不能超过20天,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规定最多可以是七个月。
应该注意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4.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临时羁押法律规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超过8个月零7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案例起诉的条件如下: 1、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正确; 2、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属于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
刑事诉讼法中的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2、依靠群众原则;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平等原则;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刑事诉讼法基本程序的规定: 一、侦查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审查起诉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