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造谣如果构成诽谤罪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 (1)从适用条件上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从适用对象上限制:《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确立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4)从适用程序上限制。
【法律依据】《刑法》中规定的与毒品有关的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
从轻处罚简称从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种较轻或刑期较短的刑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猥亵对幼女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刑法》规定,贩毒集团一千克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后增加二条,作为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刑法》中证据的三性是指: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
刑法对醉驾量刑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具体内容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