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数字是这样规定的:有期徒刑的幅度为六个月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的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