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另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