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是用来关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以及执行刑期较短的刑罚的犯人的场所。监狱是嫌疑人被查清楚有罪,法院审理判决之后确实有罪的,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就会被关押到监狱服刑,刑满才会释放。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以防止他们逃跑。被法院审理判刑之后,具体关押在监狱还是看守所,还是要看具体刑期的。因为先前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折抵先前羁押的刑期之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此时就不需要再关押到监狱了,由看守所继续关押就可以了。
判刑一年最快也要服刑9个月才出来。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判刑一年在监狱服刑,因为我国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就是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刑罚就不用执行了。 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在这1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不再犯罪,则考验期满后则不必执行原有期徒刑。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 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只是缓刑的一种,被判处缓刑的人虽然有罪,但是不用去坐牢,而是在社会上接受改造,这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安排。
判刑一年可以减刑。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被判一年不一定会提前出狱。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即12个月。按照减刑的有关法律规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所以,判决一年,一般不允许适用减刑。但是,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