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故此,判10年有期徒刑最多可以减刑5年。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开车撞死人不是一定构成犯罪,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构成要件。如果交警认定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则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管是否因为驾驶者的过错而将别人撞死,都需要对死者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殴打他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或者聚众斗殴罪,应根据个案当事人所实施行为的性质和结果进行定罪处罚。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故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殴打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构成挪用公款罪,在量刑时还要考虑到挪用的用途、是否归还、是否造成损失等多个因素,在不知道具体案情时,仅是数额是不能给出准确量刑建议的。 2、挪用公款500万元,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领空饷达五万不满十万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吃空饷属受贿罪,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吃空饷的这种行为会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是在职工作人员吃空饷的话,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也要接受来自于党纪政纪的处罚。发现本单位内部有吃空饷的工作人员,可以到纪检部门投诉。
醉驾220毫升一般会被判处3个月左右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规定,血检酒精含量220毫克/100毫升是醉驾,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醉驾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罚如下: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如果行为人在公共场合下,散布他人隐私照片,并歪曲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严重困扰的,则涉嫌侮辱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由公安部督办的案件不一定会比一般的判刑重,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一般来说,由公安部直接督办的案件是属于全国性的大案要案,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对全国影响比较严重的案件或者涉外案件才能公安部直接督办。公安督办的目的就是想提高对案件的重视程度,把案子一查到底,有结论、有结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督办的具体判刑标准也需要根据实际的情节以及嫌疑人的表现来定。若嫌疑人自首,认罪态度好,有重大立功表现,也有可能轻判。
符合相应的条件即可减刑,判处有期徒刑,减刑最多可以减掉一半刑期;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以假释。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