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对于自然人之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民间借款利息过高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逾期利息的计算,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就合法,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在民间借贷中; 双方没有约定还款利息的,视为无息借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还款期限内的利息的,法院不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是生效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务计算利息的期限: (一)从应当支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裁决生效日止; (二)从应当支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 (三)分期付款的,从每批应当支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分别计算至裁决生效日或实际履行日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
债权人追索利息的方法如下: 1、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为无息借款。 但债务人逾期未还,或者不定期借款经催告后不还的,债权人要求逾期利息或者催告后利息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3、债权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不予
借款违约金及利息可以同时获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 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