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同时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在双方离婚协议中说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两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同时还要求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协议离婚女方能办到离婚证。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证需要通过协议离婚。 当事人双方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离婚协议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部分省市开始试点离婚手续异地办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判决离婚后一般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经法院裁判离婚后,上诉期满,无人上诉的,该裁判生效,且离婚判决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强制效力,故无需再办理离婚证。
到民政局自愿离婚需要协议,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协议是为了避免双方以后发生争议问题。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只有两种方法: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行为,因此夫妻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是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
离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