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离婚登记按以下规定办理:(1)、台湾地区居民与大陆居民在内地离婚的,由内地居民经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
1、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及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两张两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包含的内容有: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
所谓涉外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一、哪些人需要进行涉外结婚公证呢对于不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步骤有: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
流程如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
一、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可依我国民政部、外交部1997年颁布的《出国人员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