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当事人带身份证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结婚登记证明盖章,就可以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
双方协商就无所谓过错方或者条件,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可以考虑这一方面
办理程序: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要准备的证明
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
因为女方在哺乳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二、诉讼离婚必须要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以离婚没有小孩只是其中的一个
怎么离婚,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递交诉状,缴纳诉讼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如果准许离婚,会对子女抚养作出判决。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