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结婚和离婚登记应当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需要在同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