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结果加重犯包括: 1.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 3.强奸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或者致使被害人死亡;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5.拐卖妇女、儿童致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重伤或者致使其死亡的; 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的;
成立结果加重犯首先客观上,行为人实施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其次,行为人对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对基本犯为故意的结果加重犯而言,行为人必须对为基本行为的高度危险性提供基础的事实具有认识。 最后,结果加重犯具有法定性,即刑法就发生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 【法律依据】
盗窃罪有结果加重犯。盗窃行为所要面对的处罚需要根据这个行为所导致的结果而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形: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2、杀害被绑架人。 3、绑架犯罪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
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如,《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情节加重犯一般不可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
结果加重犯和结合犯的区别为:1、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而结合犯是法定的一罪;2、结果加重犯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的,只是在这个犯罪行为上有一个加重处罚的情况而已,而结合犯是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的,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成一个罪的犯罪形态的。比如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就可以结合成一个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