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 动产其实也就是在脱离原有位置存在的。 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同时也是属于一种地理位置固定。 2、个别性 动产一般来说也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同时还属于一种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这些方面的差异、权利差异 。 3、耐久性 动产一般来说都是会存在损耗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的寿命长久,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这样也是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 4、数量有限性 动产数量一般来说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数量没有太多的局限性。 不动产却是供给有限,但是它的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就是供给有弹性。 5、保值增值性 动产很少会有保值增值的情况。 不动产这种是由于数量有限性及耐久性,相对来说它的财产可以说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我国《民法典》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有区别。汽车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区别如下: 1、汽车抵押贷款,指的是将汽车抵押给债权方,但是仍由债务方使用,一定期间过后,债务方无法偿还其债务时,债权方有权将抵押汽车进行拍卖处置; 2、汽车质押贷款,指的是将汽车质押给债权方,但是债务方无法使用,一定期间过后,债务方无法偿还其债务时,债权方有权将抵押汽车进行拍卖处置。 所以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动产抵押物包括如下: 1、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因而,我觉得对此类动产应当分别设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及登记机关。应该说,对这种动产进行专门的抵押登记,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比较便于第三人掌握。且这几类动产流动性小,采登记制度不会对交易之顺畅产生太大影响。但需说明的一点是,可抵押之牲畜应仅限于生产性牲畜,而对于羊、猪、鸡、鸭之类不具生产力者,则不应允许设立抵押。 2、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对这类动产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其自可象不动产那样可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 3、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而采取登记制度,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又势必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因而,此类动产不应允许单独设立抵押,但可与企业其他财产一并设立浮动担保。
构成要件为: (一)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一个关键要件是办理了抵押登记,这也是抵押权人善意的表征之一。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三步:申请人凭《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到发证照窗口领取《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保,故成立动产抵押须订立书面契约并经登记。
林权的林地是国家的,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是私人的。属于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林权范围: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中国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有三种形式:即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的林木。 集体所有的,包括根据《土地改革法》分配给农民个人所有经过农业合作化转化为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培育的林木。因此个别地方农民以土改证、甚至“祖宗山”要求分回自己的山林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个人所有的林木主要是指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的其他地方种植的树木;在以承包和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有使用权的林地上和承包的荒山、荒地、荒滩上种植的树木。 所以,根据我的描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因此,合法拥有的并且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可以设定质权。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才不得设定质权,如毒品、管制枪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