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若涉及拆迁安置,各地做法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是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
无共同居住人,应当由有权续租的子女配偶均分。应当由有权续租的子女配偶均分。
动迁款并不是依据人口平均分割,但考虑人口因素。 一般分两种情况,私房动迁补偿款归产权人所有,产权人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房动迁款归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按照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配,但承租人或共同居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的可以适当多分。 其次,从政策角度按户给予奖励费和搬迁费,该部分费用属于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最后,特困补贴,它们是给与特定对象
有户口也不一定分得动迁款。 按照法律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及共同居住人共有。 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一般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 只有同时具备户口在拆迁
动迁款分割应考虑的问题:1、房屋的性质和来源。拆迁房屋是公房或者私房,动迁补偿款分割的原则是不一样的。私房为产权人的私有财产,产权人在动迁款分割中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公房是公家或者是集体的财产,公房的拆迁补偿是对承租人和同住人居住权利的补偿,承租人和同住人在动迁款分割中的地位基本是基本上等同的。 2、是否为房屋的同住人或托底保障对象。同住人或者托底保障对象,都有权利主张分割动迁
使用动迁款买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看动迁款的构成。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不仅仅是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还包括了对该房屋内实际居住的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补偿,包括困难补助、搬迁补助及过渡补助费用等等。 所以即使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屋拆迁补偿款中的困难补助、搬迁补助及过渡补助等费用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当予以分割。 其次,看动迁款是否考虑人口
一般来说,被征收人在与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征收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征收人。 如果被征收人选购安置房屋的,扣除房屋相关款项,剩余钱款发放给被征收人。
上海动迁政策主要有:《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以及各征收地块制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特殊对象范围及照顾标准》《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等拆迁口径政策。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
企业被征收可能会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可能是公司破产,无法继续经营; 另外一种可能是企业需要转移工作地点。 如果是前者情况,需要解除相关劳动人员的合同,则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员工的补偿主要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是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是后者情况,则不需要法定补偿,根据具体情况与员工进行协商。
所谓“一证一套”,是指被征收户每户原则上只能选购一套安置房。 基地提供安置房源时,不再考虑被征收户的家庭结构,只有符合居住困难对象的动迁居民,才享有认购安置房的权利。 这与以往的征收政策,有了明显的变化,靠动迁“一套换几套”的情况已经成为历史。 考虑到动迁居民的家庭情况各有不同,如果一刀切地每户只安置一套房屋,对于居住确实困难的动迁居民来说,显然无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