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解除情形的规定,其基本思路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相一致。 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用工如果跟劳务派遣单位不是在同一个地区的,劳务派遣者的劳动报酬与劳动条件如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有些劳务派遣不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派遣,而且还跨地区进行。本条主要是为了防止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降低劳动条件。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如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现行法律对此没有对劳务派遣工作出相关规定,能否转正只得依据用工单位的公司制度而决定。因为劳务派遣工是与原用人单位的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现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如果要转正就必须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才可能转正。 【法律依据】 《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
劳务派遣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的部分,由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派遣协议约定,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也就是说劳务工是有享受社保的权利的,劳务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单位缴纳。 不过在实践派遣用工的过程中,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单位与用工企业协商确定,一般是用工单位出钱,派遣单位办理社保,不管两者怎么协商总之派遣劳务工的社保不能少。
劳务派遣是有五险一金的。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派遣协议约定,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也就是说劳务工是有享受社保的权利的,劳务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单位缴纳。 不过在实践派遣用工的过程中,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单位与用工企业协商确定,一般是用工单位出钱,派遣单位办理社保,不管两者怎么协商总之派遣劳务工的社保不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也就是说,派遣单位负责给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购买社保等。
如果是公司在没有征求员工意愿的情况下私自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动派遣,并且员工明确表示不愿意的就可以向公司索要违约和相关的赔偿并且有权利解除合同; 但如果员工在得知派遣通知后出于自愿的话就可以修改原有的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是: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