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大队解决;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复印用人单位保存的劳动合同加盖印章,也可以与因人单位协商补签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经济补偿,你是按你月平均工资来赔偿。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 (2)工作内容。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即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 (4)劳动报酬。即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 (5)劳动纪律。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则。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除了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即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虽然说并不是所有教师都要与教育局签定劳动合同的。但是还是会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的。 不管是老教师还是新教师,都应该签订合同,不签是违反《劳动法》。有些单位所以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着规避法律,规避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但是关于劳动法的司法解释针对这种情况,只要能够证明有真实的劳动关系存在,即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
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协商一致,在共同阅读并知晓劳动合同的所有内容后,在劳动合同文本最后的签章确认处签名或盖章才发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该劳动合同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不要求捺印。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通常盖公章或盖合同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有合同专用章,小公司没有专门设定合同章,常常用公司公章代替。
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应该是合同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取得一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极为相近。劳动关系是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规范的对象都是劳务的提出与劳务之受领。但在我国现实人口众多,不能完全实现就业情况下,两者的规范、调整及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
劳动合同无效情形仅适用于劳动关系,而一般的合同无效具有普遍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