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后,但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 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是否在怀孕期间。 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会涉嫌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238条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我国刑法规定中,共犯人的刑事责任大小依照主犯、从犯、胁从犯的体系来解决。 根据《刑法》第26、27、28条之规定,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以外的主犯,应按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
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是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 由于缓刑制度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监禁刑,当所附条件达到时,罪犯就可以免予原判刑罚的执行。因此,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条件作了限制性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4条规定,信用卡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遗嘱见证人应满足的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同时,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103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
香港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香港、澳门地区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