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根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步骤如下:1.债务人向债权人提出借款的请求也就是要约,借款方为要约人,贷款方为受要约人。2.作出承诺。3.借贷双方就借款事宜洽谈协商,双方意见一致后,参照借款合
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出租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3、租赁物的瑕疵担保义务;等等。承租人的义务如下:1、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3、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
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大部分合同都采用的是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
合同无效的情形和处理方式如下: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
2、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
民事违约责任的补偿分类如下:1、全部违约;2、预期违约;3、迟延履行;4、不适当履行;5、其它违约行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物资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就是在双方当事人都已经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内容,或者说在一方已经履行完义务后,因对方无法履行而提存的,或债权人免